因引進人才、工作需要、任職等符合國家有關規(guī)定條件調入事業(yè)單位的人員,具體調入工作程序如下:
一、組織呈報
由調入單位人事部門呈報以下材料:
1、《人才流動審批表》;
2、本人檔案;
3、增人計劃卡;
4、屬工作需要調入事業(yè)單位的情況,須加報單位或主管部門具體原因報告;
5、屬事業(yè)單位任職的情況,須加報任職文件、干部任免審批表、專題報告。
二、材料審核及審定
1、調入我市事業(yè)單位須符合相關政策規(guī)定,一般不允許逆向流動;
2、材料齊全,初審后,經(jīng)處務會研究(每月一次),報局領導審批。
三、告知
1、到我處查詢;(中山東路216號市政府1號樓3樓310房間)
2、到石家莊市人事局政務公開欄查詢;(市政府1號樓3樓)
4、電話查詢:0311-6688177
四、辦理手續(xù)
1、到我處開具《干部調動通知》;
2、調入人員持我處《干部調動通知》到原單位辦理行人事工資關系調出手續(xù);
3、調入人員在規(guī)定期限內(如不能按時報到請及時告知我處),憑《干部介紹信》、《工資關系轉移證》等到我處辦理報到手續(xù)。 |